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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家长:
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精神,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切实保障孩子安全,现向家长提出如下要求,请您密切配合,积极实施。
1.车辆:请自觉维护园门口秩序,听从门卫劝告,有序停放接送车辆,做到车辆不入园,不在园大门正前方停车、滞留,以确保门口畅通无阻。
2.接送证:认真遵守接送证制度,无论何时进入幼儿园,请家长主动向门卫保安人员出示《幼儿接送证》。
3.时间: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除规定时间外,幼儿园将关闭大门,请家长自觉遵守幼儿接送时间,早上来园不早于规定时间。
4.查看: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书包、口袋,如发现有危险物品(如小刀、药片、铁钉、小颗粒物、硬币、弹子、碎玻璃等)应立即取出,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,以免误入口、鼻、耳内或伤到别人。
5.穿着:给孩子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,不要给孩子佩带小挂件和其他装饰品,如玉佩、项链等,经常给孩子剪指甲,并教育孩子不把手指、小物件等放入口中吮吸,以免发生危险。
6.交接:送孩子入园时,请家长务必亲自将孩子护送到教室,与教师交接后,方可离开,接孩子时也请与教师打招呼后再走。做到不让孩子独自进出园门,不让孩子独自进出教室,不让孩子独自上下楼梯。
7.放学:孩子接出后,请家长直接带回家,教育孩子不在操场逗留、玩耍,更不要带非本园孩子来园玩,以免发生意外,引起不必要的纠纷。孩子玩耍时请家长注意,务必小心监护,切莫大意攀谈。
8.宠物:不将猫、狗等宠物带入园内,以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。
9.服药:孩子有隐性病史或身体不适等状况请及时告知老师,如需服药,请家长认真填写服药登记表,并亲手把当天服用药品交到老师手里,切勿随意放进孩子书包,让孩子自行取放、服用。
10.接送:每天由固定人员接送孩子,不要随意请人代接,家长确有事不能来接,请事先书面或短信告知本班教师,并请代接人员同时出示接送证和身份证,不得请未成年人接送孩子。到值班室来接孩子的家长,请先签名,经确认后方可接走。
11.食物:为确保孩子健康、安全,请不要自带食物来园,也不要在园内吸烟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12.其他:节假日等非正常教学时间如幼儿因故来园的,请仍自觉遵守以上规定。
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是每个家庭的希望,安全责任重于泰山,让我们家园携手共育,杜绝事故隐患,确保孩子安全、健康、快乐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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