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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5岁的小浩(化名)在山东省莱西市一所幼儿园上学时,从园内的娱乐设备上掉下来摔成了七级伤残。小浩的家人将该幼儿园告上了法庭。经过一审莱西市人民法院查明,小浩所在的幼儿园并无独立法人资格,归莱西市一街道办事处所有。最终,法院判处街道办赔偿小浩补偿金10万元,被告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,近日,市中院经审理驳回了上诉,维持原判。
青岛市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,幼儿园是某小学主办,该小学的事业单位登记证已经被政府宣布作废,已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。而街道办作为开办单位并没有对小学重新注册成立登记,也没有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该小学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据。据此,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,依法驳回了街道办事处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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