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不久前报道的榆林市第一幼儿园克扣幼儿伙食费一事,经当地监察部门调查,该幼儿园园长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。
克扣幼儿伙食费一事发生后,经榆阳区检察院调查,认定性质为违纪案件,建议由区监察局查处。榆阳区监察局在调查中查出,榆林市第一幼儿园存在违反物价部门规定,自 立幼儿伙食标准;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,虚列支出,套取公款,设立“小金库”等问题。2004年8月至2007年,该幼儿园将本应在幼儿伙食费中支出的幼儿灶务所用水费、电费、炊事员工资等共计113328.59元在单位经费账中列支。与此同时,还用虚假票据套出幼儿伙食费结余款75392.29元等款项,形成“小金库”。
榆阳区监察部门认为,幼儿园的行为属违反财经纪律,幼儿园园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。4月2日,区监察部门会议研究决定,给予园长王某行政警告处分。榆阳区纪委监察局下达了案件处理整改建议书,要求区教育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。
|